跟進聯合國CEDAW明天審 江宜樺:今年底完成修訂

記者賴于榛/台北報導

台灣在2011年已由總統馬英九頒布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施行法,翌年起施行,CEDAW的規定在國內具有法律效力。行政院明天更將舉行CEDAW國家報告國外專家審查暨發表會議,並邀請5位國際婦女人權專家來台。行政院長江宜樺22日宣誓,所有違反CEDAW條文的法規,今年底完成修訂。
跟進聯合國CEDAW明天審 江宜樺:今年底完成修訂

▲行政院設宴款待審查CEDAW的國外婦權專家,院長江宜樺致詞。(圖/記者賴于榛攝)

CEDAW第2次國家報告國外專家審查會議將自23日至25日舉行,5位來自馬來西亞、南韓、美國、菲律賓、肯亞的婦權專家,26日將召開記者會,發表對台灣的國家報告的意見總結。今晚則由行政院設宴款待國外貴賓,馬英九、江宜樺都親自到現場致詞致意,江宜樺還留下來與外賓共用晚餐。

馬英九致詞時表示,台灣女性在這幾10年來深深參與社會轉變,女性參政方面,立法委員有1/3是女性,也不忘提起由他所提名的考試委員、監察委員,女性比例都超過40%。

江宜樺則說,提升婦女權益、促進性別平等已是普世價值,台灣也將這價值觀納入治國理念中落實。我國並非聯合國的會員國,但是2011年6月8日已由總統頒布CEDAW施行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CEDAW的規定具有國內法律效力。江宜樺表示,台灣將公約條文及一般性建議內容毫無保留地推動、實施,也是正式向國際宣示我國保障婦女人權的作為與決心。

CEDAW施行法規定,各級政府機關需於施行3年內完成法規及行政措施的檢視與修正,並建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報告制度,每4年提出國家報告,邀請相關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代表審閱,並應依審閱意見檢討、研擬後續施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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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宜樺會中表示,在法規及行政措施檢視部分,共計檢視3萬3,157件,經專案小組審查確定違反CEDAW計226件,違反CEDAW條文的法規必須在今年底前完成修訂,而行政院會持續追蹤後續修法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