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中心/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賴姓女子要出門,把飼養的紅貴賓狗托給朋友照顧,沒想到狗卻咬了朋友的男友陰囊一口,造成1公分開放性傷口,男子怒告賴小姐過失傷害,連同女友一起告向2人索賠14萬元,賴小姐認為她當時不在場,狗狗平常也很乖,是否有挑釁動作才會咬人,不願和解;因為狗咬了這一口,也讓原本的情侶因此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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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狗吃零嘴,沒有主人的命令,動也不敢動,24歲的賴小姐抱著1年多前從收容所領養來的中型體型紅貴賓狗,平常還算聽話,但把狗送到朋友家托友人幫忙照顧,卻惹出咬人糾紛,賴小姐表示,「我們就說道義上賠償,因為也不是我們牽去咬的,對啊!但他們就不接受。」
賴小姐說,去年9月某日晚間她因為要出門,把狗托給朋友張姓女大生照顧幾個小時,事後張女卻說狗咬了她的楊姓男朋友,造成楊姓男子陰囊長寬各1公分、0.5公分開放性傷口血流如注,男子怒告賴小姐過失傷害,還說因為這個傷口讓他身心受創,導致他無法繼續游泳池教練的工作,也因此休學,向賴小姐索賠1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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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小姐表示,「只有他們知道到底發生什麼事啊!我們也沒看到啊!有沒有對牠做挑釁還是什麼行為,牠才會做出這樣(咬人)的動作。」
雙方對簿公堂,最後楊姓男子竟然連女朋友一起提告涉及傷害罪,要賴小姐和張姓女友各賠7萬元,張女以7萬元和解,楊男對女友撤告。賴小姐則不願接受,還在訴訟中。
台中地檢署4日以過失傷害罪起訴賴小姐,最高可判刑6個月,但這樣的案例看在律師眼裡卻有不同看法,律師林瓊嘉表示,「當下照顧不是飼主,今天狗的管理者是她這位朋友的話,反而是這一位照顧者,她要負過失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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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認為,賴小姐把狗托給朋友照顧,算是有盡到照顧責任,反而是楊姓男子的女友才是當時的照顧者,應該負起責任。楊姓男子工作的游泳池同事證實,他之前的確請過假,這名游泳池員工表示,「之前有休了好長一段時間,這是真的。」
把狗狗托給朋友照顧,賴小姐說當時她人不在場,真的不知道狗為何會突然咬人,但因為咬了這一口,一對情侶因此分手,賴小姐還得繼續這場官司糾紛,直說真的很倒楣。(新聞來源: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