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市警方22日逮捕一名年近五旬的林姓男通緝犯,據警方表示,林嫌冒用他人證件逃亡10多年,並且詐騙數名失婚婦女,最高曾得手370萬元,而且自民國89年以來,分別在台北、新北、桃園、台中、彰化、雲林等6個縣市都有通緝紀錄在案,包括5案詐欺、2案偽造有價證券。
林嫌冒用他人證件逃亡期間,善於利用個人優勢,同時與數名女子交往,讓他即使被警方通緝,也能夠過上優渥的生活,出入以名車代步,買東西也相當大器。據警方表示,林嫌雖相貌平庸、身材矮胖,但透過網路上知識,學習如何與異性相處,讓他能言善道出口成章、文采風流及經常表達關心呵護,與異性交往期間,許下以結婚為前提進行共同投資,保證婚後生活等,詐騙具經濟基礎的失婚婦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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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被愛情攻勢沖昏頭,認為人生第二春到來的受害女子也沒有多疑,以匯款或交付現金方式提供金援,林嫌得手後就立刻避不見面,或是慢慢疏遠對方,每次詐騙的金額數十萬至數百萬元不等,其中最高金額為370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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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7月初接獲被害女子報案,經過一個月的努力,終於在台中市大雅區林嫌落腳處將他逮捕,全案偵訊後,依法解送發布通緝機關歸案,另有關其他被害女子受騙部分,等偵查後依詐欺罪嫌,另案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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