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森新聞記者孫宗榮、黃茹婷/新竹報導
談感情年齡不是距離,但新竹一名26歲陳姓男子,和大8歲的羅姓女子談姊弟戀,最後卻官司收尾。這對男女,前年10月相識交往,2個月後決定結婚,沒想到男子事後變心神隱,女方狂CALL找人,最後見到對方時,協議簽下切結書,只是男方最後還是以「個性不合」為理由毀約,雙方因此鬧上法院!
前年10月,34歲的羅姓美容師因為工作認識了26歲的陳姓技術員,兩人很快陷入熱戀,交往2個月就提出了結婚的想法,雙方家長也表示同意,女方也裝潢房屋為步上紅毯做準備,不料去年三月,男方突然神隱避不見面,女方狂打電話終於找到人,為了抓住對方,要求他簽切結書「2014年初結婚,否則賠償200萬」,但男方還是二度毀約落跑。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男方在法官面前坦承無法再繼續交往,結婚毀約造成女方精神損害,遭判賠30萬。感情事情外人難評斷,只是原本是甜美戀情,現在卻扯上官司還得賠錢,也讓周邊的人看了無奈。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