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烈成交保隔天提光86萬存款 屏檢提抗告

▲郭烈成提光銀行存款,屏東檢方提出抗告。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賣「地溝油」給食品廠的郭烈成2日僅以5萬元交保,但3日他就把存款領光,屏東地檢署認為他有逃亡之虞提出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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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檢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郭嫌自今年2月經營地下油品廠,陸續向胡姓業者所經營的順德企業購入回收油,另向郭姓、蘇姓等人所經營的進威企業購入飼料用油,再向中部不知名油品業者購入油品,以每次27至30噸的數量,販售給下游食品業者強冠公司做為食用油原料共8次,涉犯刑法詐欺、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販賣假冒之食品罪嫌,罪嫌重大,危害社會大眾民生用油安全甚劇。

檢方指出,郭烈成於9月2日經法院以5萬元交保後,3日即將名下存放犯罪所得之帳號存款金額幾乎提領一空(86萬餘元),就本案民事追償與刑事責任須承擔與負責問題,已足認定他有逃亡之虞。

另外,郭嫌只承認將油品販賣給強冠公司,所查扣的餿水油及回鍋油都辯稱是供飼料業者使用,卻沒有提供相關下游廠商供比對查核,是否還有賣給其他食品業,這部分也急待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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