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倫兄妹爭人權 歐洲人權法庭判敗訴

▲派翠克施蒂賓妹妹蘇珊卡羅列維斯。(圖/取自網路)

國際中心 /綜合報導

英國《每日郵報》報導,德國一名男子跟自己的妹妹亂倫,生下4個孩子,法院判處其亂倫罪。男子以上述罪名侵犯人權為由,向歐洲人權法庭提出上訴,仍以失敗告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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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名男子名叫派翠克•施蒂賓,現年36歲。3歲時他被送進孤兒院。7歲時波茨坦的一戶人家領養了他。

2000年,施蒂賓的生母去世,離家多年的他得知消息後才開始尋找親人,並見到了比自己小7歲的妹妹蘇珊•卡羅列維斯。施蒂賓跟妹妹很快墜入愛河,見面後一個月即發生性關係,開始同居。2001年至2005年間,兄妹二人共同生了4個孩子,其中3人的生活不能自理。

2005年,德國法院判處施蒂賓亂倫罪,徒刑14個月。定罪的主要依據是:兄妹兩人的行為模糊了各自的家庭角色。

兄妹兩人則聲稱他們之間的愛很正常,他們有權利組建家庭一起生活,並以侵犯人權為由向歐洲人權法庭提出上訴。人權法庭裁定德國法院有權禁止亂倫,施蒂賓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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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土耳其、日本和巴西等國,近親性行為早已合法化。亂倫案一出,即有聲音呼籲德國加入上述國家,立法允許近親性行為。不過歐洲理事會的47個成員國中,大部分仍都禁止成年兄妹間發生「兩願性行為」。歐洲人權法庭指出,目前還沒有足夠的證據表明這類行為有合法化的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