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終於,還給少女一個公道了!一名16歲女高職生,每天從桃園火車站搭車到台北市上學,卻被一名變態游姓工程師盯上,用手指猥褻少女,並不只一次,經過多次騷擾,受害少女終於不再沉默,趁游男再犯時,向身邊乘客求救,逮住色狼。經過高等法院審理,11日判決3件強制猥褻、1件強制性交罪共7年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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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歲的游男被控告從2010年11月開始,趁車上通勤人潮擁擠,貼近女高職生伸手猥褻,並食髓知味,見少女不敢求救,又在同月繼續猥褻被害人;同年12月6日,游男再度伸出狼手,快被逼瘋的少女只好向旁邊乘客求救,沒想到居然碰到另一名梁姓癡漢工程師,一起加入性侵少女行列。
「又遇到那個變態!快瘋了,一次還兩個!」這是少女日記中痛苦的告白,這樣看不見明天的日子持續下去,直到2011年11月22日游男再度伸出狼爪,這次少女再也受不了,邊哭邊向身旁女乘客求救「我被摸了!救救我!」終於抓到這名騷擾少女長達1年多的癡漢。
經過審理,高等法院11日判決游男3件強制猥褻、1件強制性交罪共7年2個月,全案仍可上訴。另外,另一名癡漢梁姓男子已經於2010年12月被逮,因為當時少女阿姨正好在旁邊,最後向少女道歉並賠8萬元和解,同時緩刑4年,服120小時義務勞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