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市一名江姓男子去年4月開車撞到一名17歲的機車騎士,造成機車失控衝進路旁早餐店,店內懷孕四周的女老闆受到驚嚇,當下雖然沒有受到任何生理傷害,不過三天後因為持續出血不幸流產,女老闆氣得告兩個肇事者,法官也罕見的依照過失傷害,判駕駛兩個月徒刑。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女老闆表示,流產後根據醫生的說法,認為應該是受到驚嚇才導致懷胎不穩,決定向江男求償,不料卻反遭質疑根本沒有懷孕,是為了詐財才這麼說,雙方鬧上法院。女老闆說,當時店裡受損嚴重,幾乎無法做生意,加上流產還要照顧家中兩個幼子,壓力非常大,對方又完全沒有負責的誠意,為了省錢還要自己學習寫狀紙,一度過得相當痛苦。
老闆則表示,送妻子就診時,醫生有提到,雖然這樣的案例很少見,但是情緒確實會影響孕婦的懷胎情況,事實上也確實存在受到驚嚇而流產的案例,讓他在心疼妻子的同時,下定決定要討回公道。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老闆夫妻倆一狀告上法院後,法官依照過失傷害,判肇事江姓駕駛兩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法院認定店內受創嚴重,在場的女老闆必定也受到極大驚嚇,因此認定流產和車禍有關;另外一名涉案的未成年機車騎士,則移送少年法庭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