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中心/高雄報導
高雄市一名王姓女子駕駛賓士逆向違規停車買滷味,被警方開紅單,她卻執意要開車,過程中差點壓到一名警員的腳,右前輪遭開槍射爆。她不滿地表示,只是違停有需要開槍嗎,甚至把爆胎怪到警方頭上,「我要你們賠!」當時目擊民眾看到警方開槍大喊「水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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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颱風天出來欺負一個女孩子!」21日晚間6時半,王女(42歲)在鼓山區文忠路、華榮路口違停,還不滿地嗆聲,被警方大聲喝斥「大颱風天妳就停這樣」,她回說「我停對面而已」,雙方僵持不下。
「公園,公園,我要停公園那邊!」當時王女不顧多名警員肉身擋車,硬要將車開走,被擊破輪胎制止,她見狀下車大罵「怎麼會這樣啦,你讓我停到那邊是會死喔」,聽到警員說「妳車都爆胎了,還要怎樣」,她又嗆「沒有關係啦,我要你們賠」。
當時許多民眾直擊王女打算衝撞警員,也實在是看不下去,要警員直接把她拖下車,「掏槍啦,這個已經是現行犯了」,直到聽到暗夜傳出一聲槍響,一群人發出歡呼聲說「水,水啦!」網友也力挺警方執法正確,「在國外就是爆頭不是爆胎了!」
王女表示,當時她車速不到10公里,這樣是能撞誰啊,並質疑警方用槍時機不當。對此,警方向《ETtoday東森新聞雲》表示,王女不肯停車,與警員發生口角,三度試圖衝撞逃跑,過程中差點壓到同仁,逼不得已才開槍自保,訊後將她依妨害公務罪嫌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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