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47歲鄭姓男子已婚卻搞外遇!鄭男已經結婚但卻在外另交女友10多年,但2012年鄭男女友卻要求分手,並且與另一位男子交往。鄭男不滿女子移情別戀,憤而將女子裸照、沐浴照上傳臉書,還加入女方親友觀看照片,女子央求刪除不成,跳樓自殺身亡,士林地方法院6日判他6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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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調查,2012年10月,鄭男發現交往10多年的女友分手後,和另一位男子交往,於是以暱稱「曾恨」在臉書開設帳號,不僅PO出前女友個資,以她的照片當大頭貼,還上傳多張前女友的洗澡、性生活裸照,接著邀請她的新男友、家人和同事加入觀看。
女子驚見私密照被公開,哭求鄭男刪照,用臉書傳訊息「求求你放過我」、「我願意賠上我的性命跟你說對不起,只求你把那幾張照片撤掉。」但鄭男不予理會,還回嗆「一起死!我的願望!不想戴綠帽被恥笑。」幾天後,身心俱疲的女子見鄭男不為所動,2012年11月26日,在住處15樓頂樓跳樓自殺,送醫不治。女子父親表示,女兒高中畢業就到鄭男公司打工,不甘女兒受辱,向鄭提告。
檢警搜索鄭家,查獲電腦硬碟中的死者裸照和36張光碟,將他依幫助自殺、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恐嚇罪等起訴,鄭妻直到收到通知書才知丈夫有婚外情。法院審理時因鄭男已與女子家屬和解。法官考量雙方和解,且鄭男有長輩、小孩要養,6日依強制罪判處鄭男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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