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彰化地檢署偵辦頂新飼料油案,越南大幸福負責人楊振益近日供稱,頂新知道自己購買的是飼料油,也坦承回台串供,他原打算爭取轉為汙點證人,供述罪行以換取減輕或免除刑罰。彰化地檢署早已掌握更多事證,表明「我們知道的比你講的還要多,為時已晚」,拒絕楊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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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檢10日會同彰縣衛生局到頂新製油總公司行政稽查,從採購、進口及匯款等文件,掌握楊振益是頂新飼料油案關鍵證人,研判楊是頂新外人、應會供出實情,便隔日傳喚他到案。
楊振益起初不肯吐露實情,直到看到檢方提示的扣案證據後才願意招供。他表示,頂新早知道進口飼料油,這次回台是因被通知要跟頂新高層串供,開完會就要回越南,楊最後雖願意轉為污點證人,但檢方以「我們知道的比你講的還要多,為時已晚」拒絕。
楊振益2007年間在越南成立大幸福公司後,頂新製油前總經理常梅峰就開始向楊採購魚油,2011年大幸福擴廠,大量收購回收油,楊振益與常梅峰訂新合約,開始出口「食用油」給頂新,也讓檢方懷疑,頂新高層出資讓楊振益前往越南收購劣油。另外,彰檢接獲消息,楊振益疑似將噁油另外賣給台灣10多家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