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報車撞死人 公司、駕駛判賠372萬元

▲ 桃園縣平鎮市金陵路。(圖/取自Google地圖)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勤力公司一輛載送蘋果日報的派報車,101年3月超速違規,不幸撞死對向車道的小客車劉姓駕駛,最高法院22日判決勤力公司及戴姓司機須連帶賠償死者家屬37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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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報車戴姓司機於前年3月凌晨,在送報完返回公司途中行經桃園縣平鎮市金陵路某路口時,超速行駛還闖入對向車道,撞上迎面而來的小客車,造成劉姓駕駛傷重不治,死者家屬提告,並指出戴男事後毫無悔意,還暗中指示保險公司阻撓理賠,向勤力公司和戴男求償743萬元。

最高法院今天判決戴男因肇事撞死人,需與勤力公司連帶賠償死者家屬572萬元,扣除強制險理賠200萬餘元,尚須支付家屬372萬元,全案定讞;而刑事部分,戴男已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被判處1年6個月徒刑,目前正入監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