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長參選人柯文哲指控對手連勝文的團隊竊聽,許多台灣媒體都用了「台版水門案」這個標題。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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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今天在中文世界裡,「水門案」已成了竊聽的代名詞,「深喉嚨」成了爆料的代名詞。媒體人的條件反射、加上有「膨鬆劑」(自我膨脹) 效果,所以上述個詞被用得很泛濫。
嚴格來說,柯、連「竊聽案」很難類比成「水門案」,因為原版的美國「水門案」是動搖國本的「總統級」竊聽案(對美國歷史影響重大),而柯、連目前都只是市長參選人。若真要類比,去年爆出的「馬政府監聽立法院長王金平事件」,勉強可稱為「台版水門案」。
說到正港的「水門案」(Watergate Scandal)指的是發生在1970年代的美國政治醜聞。1972年6月17日凌晨,民主黨全國委員會總部所在地:華府水門綜合大廈(Watergate Complex)的保全安人員發現,從地下車庫通往大廈的門鎖,兩度被膠布貼住(讓門可以關上、但不會鎖住)。
他報警後,前來的兩名便衣特警抓到了5名嫌犯。他們涉嫌潛入上述總部安裝竊聽器和拍攝文件。FBI發現這夥人身邊中有不少聯號的百元大鈔,後來發現,這些錢竟然是來自總統競選連任委員會的政治獻金。但率先揭發此事的 ,是《華盛頓郵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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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翌日,《華盛頓郵報》的菜鳥記者伍華德(Bob Woodward)被指派去跑追條「小新聞」。伍華德發現,這些人來自邁阿密、身懷數千美元現金、戴著手術手套作案,應該是「受過專業訓練的爆竊高手」。
接下來,《華郵》指派伍華德與伯恩斯坦(Carl Bernstein)兩名記者一起去追水門案,他們發現,5名被捕者之一的麥考德(James W. McCord, Jr.),身分竟然是尼克森的「總統競選連任委員會」裡負責安全的工作人員之一。
數周後,伍華德與伯恩斯坦報導,調查此爆竊案的大陪審團要求曾在尼克森政府工作的兩名男子:前中情局官員亨特( E. Howard Hunt)與前CIA幹員李迪( G. Gordon Liddy)作證。後來證明案發當晚,他們在水門大廈對面的酒店房間內透過對講機揮行動(之後兩人亦遭到起訴)。
伍華德兩在線人「深喉嚨」的指引下,繼續往「錢」的方向追查。8月1日, 《華郵》報導, 一張25,000美元、捐給尼克森「總統競選連任委員會」的政治獻金支票,竟然出現在水門案爆竊案5名嫌犯之一的拜克(Bernard L. Barker)的銀行戶頭裡。進一步調查,這些竊賊在犯案前數個月內的旅費和生活費用,都來自這些政治獻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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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的證據及證人證詞都開始把下令者指向白宮幕僚。尼克森競選連任的團隊在司法壓力下,向檢察官供出總統的親信跟此案有闗,參議院在1973年初成立調查委員。
遭解僱的白宮法律問狄恩(John Dean)、以及負責安排總統行程的巴特斐(Alexander Butterfield)先後作證指出,整個白宮裝有由語音自動啟動的錄音系統,會錄下了白宮內幾乎所有的談話。經過一系列的司法訴訟後,聯邦最高法院作出判決,要求總統必須交出錄音帶。根據對這些錄音帶進行監聽後發現,尼克森對水門案應該知情,並且竊聽案爆發後曾經明示或暗示要掩飾此事。
面對眾院幾乎可以肯定會通過彈劾案,並且很可能會被參議院定罪,1974年8月9日,尼克森發表電視談話後正式宣布辭去美國總統職務。由副總統福特(Gerald Ford)接任。福特於9月8日宣布赦尼克森的一切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