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酒後撞死人的葉少爺(葉冠亨),其肇事使得一名8歲小女孩失去雙親,酒駕是否該嚴懲的議題也因此再度引起討論;而中國大陸的一項數據或許可讓台灣做為參考:濟南市2011年5月起將酒駕從行政處罰調整為刑事處罰後,這一年來的酒駕違規數,比往年同期減少了34.5%,將近1千起。
▼愛炫富的葉少爺因為酒駕讓一名8歲女孩頓時成孤兒。(圖/翻攝自網路)
根據大陸《大眾日報》的報導,2011年5月1日至2012年4月30日,濟南市與「酒」有關的案件共3884起,當中酒駕案件有1849起,往年同期的平均數則為2821起;因為酒駕而發生交通事故的則有1105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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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台灣最近因為酒駕造成重大傷亡的案件頻傳,除「葉少爺」事件外,台中市3月15日發生一名女清潔隊員遭酒駕撞死的不幸事件,市長胡志強有感而發,上星期寫信給法務部長,希望對酒駕採連坐罰,以有效嚇阻酒駕。
他建議,駕駛喝酒還開車,旁邊乘客不制止就有責任;再往前追溯,肇事者喝酒時,週遭勸酒的人也必須挨罰;此外,餐廳代客泊車者,在交鑰匙給車主開車前,就應先進行酒測。
洛杉基/鞭刑是嚇阻酒駕的有效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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