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中心/台北報導
狐狸並非澳洲的原生物種,但根據新南威爾斯州(以下簡稱新州)政府統計,卻造成每年澳幣2億2750萬元(約新台幣59.4億元)的生態環境與經濟損失。對此,新州在8日公布有害的動物防治令中,將狐狸列為有害物種,藉此讓地方土地服務局(LLS)更容易防治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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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新州政府統計,光在雪梨狐狸數量就高達12萬隻,每年造成高達3成的畜牧業損失;也重創生態環境,鳥類、小型哺乳類與爬蟲類都深受其害,連袋熊也遭其感染攜帶性皮膚病,被迫處以安樂死。
新州初級產業部部長霍金森表示,這項政策澳洲其他各州立場也與新州一致,認為必須控制土地上的狐狸數量,未來新發現的狐狸不得再被豢養,遭遺棄或受傷的幼狐必須接受安樂死,已飼養馴化狐狸的民眾需提出申請才能繼續飼養。
慈善組織「雪梨狐狸救援隊」表示,不反對防治令,組織內提供的服務也是控制狐狸數量的手段之一,被救援安置的狐狸都會接受絕育手術,但新法排除防治,只會導致更的非法飼養,最終無法達成減少野生狐狸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