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台北市1名陳姓男子前年與女友訂婚,但雙方母親為了男方親友出席訂婚宴,該不該付「壓桌禮金」起爭執,準岳母甚至撂話說「女兒不嫁了!」小倆口從此鬧翻,男方提告向女方追討禮餅、精神慰撫金共57萬元,但台北地院認為,雙方沒完成訂婚儀式,等於沒有婚約,女方不算悔婚不用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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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進婚宴會場,五彩燈光閃爍,台北一對情侶就選在1間飯店舉辦訂婚宴,怎知訂婚宴前幾天,雙方家長卻為了誰付桌錢互槓,女方母親打給準婆婆,告知男方親友的桌錢要自付,要求壓桌禮金,但男方母親不肯,主張訂婚宴應該是要由女方負責,互踢皮球,讓親家母氣得不嫁女兒,新郎也翻臉,要求付出的禮服、喜餅錢還有精神慰問金。
飯店總經理林先生表示,「(訂婚)主桌應該是男方要付的,女方付全部,因為這個(主桌)1桌一定要男方付。」
按照禮俗,雖然訂婚宴該由女方負責,但男方將針對自己來的親友數補貼女方酒席費用,稱為壓桌禮,如今為了這幾萬元,不只婚宴辦不成,雙方還對簿公堂;而法官認為,訂婚宴沒辦,女方不算悔婚,不用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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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總經理表示,「我告訴你這個還好,在那個快要結婚的時候,剩下1個月啦!有的喜帖都放了,但是不結婚啦!(所以退桌比例有增高)對!現在好像在離婚一樣。」
原來同樣的臨時反悔,還不只這一樁,只不過訂婚沒辦,就沒婚約問題,但一旦訂婚辦了,想再毀約就得負上賠償責任;所以小倆口結婚前就得說清楚,免得講錢傷感情,親家結不成,還可能變成冤家。(新聞來源: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