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繼北市拆除忠孝西路公車專用道,台中、嘉義BRT也傳出拆除消息。交通部30日提醒,若地方政府申請公共運輸補助款後若閒置或拆除,不排除追回,作法沒有針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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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路政司30日發布新聞稿提醒,交通部自民國99年開始,每年補助地方政府約40億元,發展縣市公路公共運輸,如果地方政情形府未能完善評估執行,事後有閒置、拆除發生,補助款都受到審計單位監督,交通部將督促改善,也不排除追回補助款。
以台中市BRT為例,交通部自民國99年到103年共補助BRT公車捷運系統設計、40輛雙節公車,總補助款項高達1億8878萬3400元。
路政司簡任技正胡迪琦說明,年底是地方政府提計畫申請補助的期限,路政司僅是提醒,沒有針對性。
胡迪琦表示,交通部補助項目包括轉運站、車輛換新、多卡通、新闢路線或鄉鎮小巴等,不補助轉乘優惠或免費搭乘,補助過的路線若拆除重蓋,交通部也不會再重複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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