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馬來西亞的一個臉書帳號最近公布一段影片,是一名男子在地鐵車廂用手機偷拍女性裙底。畫面公布後,引起網友熱烈討論。不過事後發現,這起偷拍事件是去年7月發生在台北捷運。類似這種偷拍幾乎無所不在,臉書上甚至還出現偷拍社團,號稱合法拍攝。
在地鐵車廂內,一名穿黃色T恤的男子居然將手伸到一名女子的裙底,原來是用手機在偷拍!這名T恤上寫著「霸氣」兩字的男子,得手後還檢查自己拍的照片,根本不在乎其他的乘客。這段影片被上傳到馬來西亞的一個臉書帳號「馬來西亞-全國治安隊大聯盟」上,立刻引起網友熱烈討論,有人認為拍攝影片的乘客應該立刻檢舉色狼,也有眼尖的網友表示,影片中的車廂座位不是馬來西亞的地鐵,因此對拍攝時間與地點產生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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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起偷拍事件發生在去年7月底,地點是在台北捷運蘆洲線車廂,遭到偷拍的女子當場向警察報案,偷拍的男子也被攔下,不過被害女子後來得知,偷拍男子是領有身心殘障手冊的弱智人士,因此撤回報案,但仍保留追訴權。
偷拍可說是無所不在,例如一名穿西裝的男士居然公開用包包裡的相機偷拍前方的小姐,結果當場被抓包。而網路上甚至還出現偷拍社團,聲稱合法拍攝,限定男性參加,社員分享的通通是女性清涼照,搭捷運被多角度偷拍,內在美差點曝光,或在書店看書,被人由下往上拍攝,隱私全被侵犯。律師指出這已經觸犯妨害秘密罪。
社團有2萬多位同好加入,還有網友在ptt上討論;而可能偷拍場所包括捷運車廂、書店、大賣場和一般手扶電梯,令人防不勝防。專家建議,女性在公共場所時要多注意身旁的人,也要避免走光,以免被偷拍而不自知。(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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