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文大叔/非遜觀測站
如果說,豹紋(leopard print )是女性服飾不敗的經典花色,迷彩(camouflage),絕對是男性衣櫥裡必備的圖騰!
從2012年起,已經吹了至少6季的時尚風!但這股瘋潮,恐怕還有一陣子可旺!迷彩到底有多紅? 戶外用的外套、褲子不說,刷毛背心、背包帽子,就連內衣、衛生紙都遭它染指,男人愛,不算數,現在就連女性都隨迷彩起舞,你說,它潮不潮?就更別說Christian Dior曾以迷彩來為高級訂製服Haute Couture上色,實在太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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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代,美國總統雷根重視軍隊,全美掀起愛國風,間接帶動了制服(uniform)流行,帶著濃濃軍事味的「迷彩」也趁勢而起,在青少年服飾和打獵族間蔚為風潮。但迷彩時尚真正的崛起,推波助瀾的不是藍波,而是普普藝術家安迪沃荷(Andy Warhol)。他的自畫像,讓迷彩從藝術圈跨進時界。
迷彩這個字源自於18世紀的法文camoufler,是偽裝、欺偏的意思。原本用於軍事,在20世紀初的兩次世界大戰裡出現與應用。功能是破壞視覺上的線條,而使得穿上它的物體和環境融合,不易被發現。剛開始是用在帳棚上,接著讓傘兵穿。它的色彩鮮明,讓人聯想到戰爭,加勒比海沿岸的國家甚至規定,非軍方人員不得穿著迷彩服裝,很難想像吧?但其實最早(80年代)將它穿上身的人,多半是反戰派人士。
對於「迷彩」,多數人都以為就是花花綠綠的一片,其實種類約有60~70種。但主要應用在服飾或配件上的有三大類:分別是綠色系的U.S.Woodland camo pattern(綠+淺咖啡+黑為基底,80年代問世)、淺大地色系的Desert camo pattern(淺咖啡色,第一次波灣戰爭裡竄紅)和灰綠色數位點狀的Universal camo pattern (拜數位印刷技術所賜,2000年後出現)等。都是先由軍事採用,再讓時尚接手應用。
材質和色彩應用,再加上數位點狀的變形使用讓迷彩以更多元的面貌在時尚場合中現身。少了戰爭味,多了份流行感。至於該如何穿搭?咱們不上戰場,混搭即可。重要的是,今年一定要迷彩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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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報社消費版記者6年。主跑3C電子、運動時尚與餐飲。凡與資本主義「腐敗」面有關的事物,都興趣盎然。認為時尚不只有流行的趨勢,背後歷史源起,材質科技的應用,和產業管理經營,都是驅動這個行業繼續的動能。為了讓消費更合理,為了讓花錢更聰明,豈能不一體視之?
*歷任富豪人生Vintage Luxe特約記者;時報周刊、自由時報自由撰稿人 擅長時尚活生行銷。認為「時尚就是生活,品味需要學習」。鞋子是最愛, 戀鞋成癡; 熱愛運動, 因為它是舒壓健康的必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