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激辯5小時 黃世銘洩密案二審2/12宣判

▲前檢察總長黃世銘。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前檢察總長黃世銘被控洩密,高等法院8日召開最後一次合議庭,黃在被告席上花了1個多小時為自己辯論,堅稱自己沒有違法,希望能改判無罪。洩密案審結之後,高院預計將在2月12日宣判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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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洩密案一事,黃世銘在5個小時多的言詞辯論中,在被告席上花了1個多小時為自己辯解,他堅稱,當時向總統馬英九報告立法院長王金平關說案,是正確判斷、沒有違法,甚至舉出各種實務案例及學界文章證明,要求改判無罪。

黃世銘2014年3月21日一審被依洩密、違反《通保法》等罪,判1年2個月刑期,得易科罰金42萬元,成為台灣司法史上第一位因刑事案件被判刑的檢察總長。

而以告訴人身分出席這次辯論庭的民進黨立委柯建銘,則在過程中痛批黃世銘在二審定讞前就申請退休,簡直就是「畏罪潛逃」。對此,黃世銘面對媒體提問,僅一概表示「謝謝」並無多做解釋;一旁的辯護律師羅明通代答,黃退休之後要在家含飴弄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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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世銘申請退休獲准,可月領17萬。(圖/翻攝自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