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從事外勤工作的女性越來越多,為了保護她們免於性騷擾的威脅,勞動部擬修法強制僱主,提供這些女職員防狼噴霧、哨子等物品防身,屆時舉凡女記者、女房仲、女保險員都可以受惠,新法預計農曆春節後就會實施,違者最高罰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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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有規定雇主,應防治性騷擾行為的發生,其僱用受僱者30人以上者,須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並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但礙於「在外工作者」的工作環境,多半在不在事業場所內,所以無法受到規範。
也因此勞動部考慮修改「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強制僱主對於「外勤」和「偶爾需要外出洽公」的女性員工,得配發防狼噴霧、哨子等防身工具。根據《蘋果日報》報導,有勞動部官員表示,新法最快農曆年後開始實施,違者可罰10至50萬元的罰鍰,並公布負責人姓名。
消息一出後,有網友質疑,不是《性別工作平等法》嗎?那男性呢?也有人建議,外勤送貨員應該提供防彈衣;另有網友認為,這樣以後女性工作機會恐怕會越來越少,因為沒僱主想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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