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中心/高雄報導
炫富的「葉少爺」葉冠亨究竟要為酒駕肇事賠償許家人多少錢?罹難的李幸蓉家屬已經委託律師出面,包括父母親還有遺孤8歲許小妹,就有律師認為這兩個部份合併將求償1200萬元以上,而且不排除要向法院申請假扣押,就怕葉少爺在民事部份,刻意閃避應負起的責任。
被同夥稱為「葉少爺」的22歲男子葉冠亨,4月25日清晨酒後駕駛賓士車,在高雄市中華三路、光復一街口撞上垃圾車,再撞死47歲的證券公司副理李幸蓉,賓士車前座友人陳岡逸(24歲)傷重不治,後座的李姓、楊姓女友人多處骨折;3天後李幸蓉的丈夫許明義(49歲)因過度悲傷勞累猝死在家中,夫妻倆留下年僅8歲的獨生女,一個原本幸福美滿的小康家庭因此破碎。
5日告別式上,痛失疼愛她的父母,一路走進靈堂的8歲許小妹,看到她的小小身影,讓許多人都紅了眼眶,短短4天內接連喪失父母,造成這一切的人,就是這一起車禍的肇事人葉少爺以及違規迴轉的垃圾車駕駛,現在家屬要分別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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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葉少爺的部份,民事賠償許小妹的金額估算,喪葬費用大約是在4、50萬元左右;撫養費的部份,依照行政院主計處計算,高雄市每人基本生活所需是1萬9000元,李小妹的母親扣除一半來撫養,算一算約140萬元。
精神賠償依照過去的案例,大約400萬元算合理,也就是說許小妹可向葉家求償至少600萬元以上的金額。同時李姓死者的父母親也可提出類似金額的求償,兩部份加起來應該是超過1200萬元。
目前許小妹先由阿公、阿嬤共同監護,許家人代替許小妹找了律師出面,已經對葉少爺提出民事求償,同時不排除提出假扣押,就是要讓葉少爺負起應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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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冠亨7日到高雄地檢署出庭應訊,檢方依過失致死罪嫌偵辦,並諭令他以100萬元交保。高雄地方法院表示,受理這起民事求償案後,承審法官依例會先查清葉冠亨名下的財產,並審酌肇事者的經濟能力和相關要件,做出合理的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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