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台北市許姓醫檢師2012年在民生東路開設地下診所,幫賣淫女子製作「處女血球」,以1顆300元的售價賣出,讓她們偽裝處女哄抬性交易價格,開業1年多製造了上千人次的假處女,月賺1-3萬元,遭起訴違反醫師法,但台北地院被法官認為並非醫療行為,僅就違反《醫檢師法》判刑3月,緩刑2年,可易科罰金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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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許男製作「處女血球」的方式是先幫女客抽血,再以棉花球裹滿抽得的血,吩咐女客帶回家冰起來,要用的時候塞入陰道,自然就會在性交時造成出血假象;而根據《醫檢師法》規定,醫檢師必須取得醫師檢驗單才能幫人抽血,所以許男執業1年間都是違法抽取他人血液被法官判處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緩刑2年,緩刑期間保護管束,並應提供60小時義務勞務,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