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潔玲/台北報導
復興航空2月4日發生空難後,社會大眾關切該航班空勤組員的工時是否過長,衍生飛安問題,對此,勞動部指出,目前調查3~4日這兩日復興航都沒有違反勞基法規定,但也因此勞動部也成立航空業的勞檢,主要仍聚焦工時部分進行搜查,但將首次把「過勞」放入調查,職安署代理署長張金鏘也表示,努力在一周內檢查完40~50家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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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幸罹難的五位復興航空機組人員,經新北市勞動局與勞動部的調查之下,並無違反勞基法工時規定,但值得注意的是,因為在民國87年開始空勤組員適用勞基法第84條之1規定,也就是俗稱的責任制,因此,張金鏘指出,未來專案檢查將把「過勞」加入調查之中,不僅工時問題,工作的負荷強度也是造成過勞的原因之一。
航空業已自73年8月1日起適用勞動基準法,考量航空公司空勤組員,包括前艙與後艙工作人員,於航班起飛後有一定時間在空中工作,且機上人力無法調度,因此在87年7月3日公告空勤組員得適用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規定(俗稱責任制),可由勞雇雙方約定工作時間等。
根據勞動部資料顯示,各勞動檢查機構近3年,從101至103年已針對國內航空業者實施檢查122家次,含勞動條件檢查71家次、安全衛生檢查51家次。違反相關勞動法令部分,勞動條件計40項次、安全衛生計97項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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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金鏘強調,此次成立專案檢查,將鎖定所有國內外的航空業約有40~50家,全數都將進入勞檢,連國外航空公司在台的員工也會檢查,首要仍以工時加班為主要調查項目,他進一步說,由於歷來勞動檢查都僅以工時為主,此次會加入工作負荷的強度要素來評斷過勞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