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中心/綜合報導
每年元宵節都會有不少民眾放天燈祈福,嘉義縣政府為了避免天燈餘燼釀成火災,2011年起就開始禁止施放,民眾只要點燃天燈,消防局就能對其開罰新台幣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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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消防局表示,轄區內有許多農田、山林及木造建築物,只要稍一不慎,天燈的零星火苗就可能引發重大的災害。為此,嘉義縣政府嚴格實施消防法第14條,全面禁止民眾施放天燈,一但違反規定,將處新臺幣3000元以下罰鍰。此外,民眾必須要在5天前向消防局申請許可,才能施放高空煙火,否則可能會被罰鍰3萬到15萬元。
嘉義縣這項法規得到不少民眾的支持,有人表示「這個好,可以導正風氣」、「放天燈本來就很危險,根本是公然縱火」,也有人提議「新北市平溪那邊應該要參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