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美國前第一夫人希拉蕊被媒體爆料於2009年至2013年擔任國務卿的4年多期間,未依聯邦政府規定使用公務電郵,而是以私人電子信箱處理公務,且也沒有將所有的郵件保留在國務院的伺服器留做紀錄,恐涉及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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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拉蕊在4年國務卿任內,並沒有使用公務電子郵件信箱,她的助理也沒有依照「聯邦檔案法」(Federal Record Act)的規定作業,將所有郵件保留在國務院伺服器上,一直到兩個月前,聯邦政府要求繳出所有的資料檔案紀錄,希拉蕊的顧問才將高達5萬5000頁的電子郵件全數交給國務院。
據悉,根據聯邦紀錄法規定,聯邦官員所撰寫或接收的電子郵件都必須留存於國務院的伺服器,只有在緊急時刻才可以通融使用私人電郵帳號處理公務,希拉蕊此舉很有可能已經違法,許多官員和政府監管機構,在媒體爆料後也對此大感震驚,甚至有專家直言,希拉蕊此舉有「明知故犯」之嫌。
對此,希拉蕊的發言人表示,她嚴格遵守法規的內容與精神,但拒絕透露為何希拉蕊選用私人帳號處理公事的原因。希拉蕊於2013年初辭去國務卿一職務,目前正為明年是否角逐2016總統大選而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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