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森新聞記者葉郁甫、林忠政/新北市報導
兩招避免「看A房卻住B房」!很多房東把同一層樓分隔多間出租,更有人只帶租屋者看狀況較好的房間,讓租屋者誤以為每間房的格局都類似,直到簽約準備入住才發現天差地遠。律師蔡志雄表示,一旦簽下合約就代表雙方都接受內容,若房客沒仔細看,簽約後就如同任人宰割,建議可事先「畫空間圖、蓋騎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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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打拚的民眾或是學生族,通常得租房才有地方落腳,但也常有人在急忙找房當中吃了悶虧。李姓女同學表示,她的同學跟房東訂了較新、較大的「A房」,等到交屋那天,同學卻被房東改換成屋況比較差的B房。
常發生的租屋糾紛,例如從門牌可以看出同一層樓被分成了好幾間,但合約書上雖清楚標明租屋地址,但沒註明裡頭隔了幾間,因此房客如果想針對房間不同對房東申訴,可是完全討不了便宜。
蔡志雄指出,若要避免相關糾紛,租屋者可以在簽下合約前先畫下空間位置圖,標記要租的房間,在連同合約書要求房東簽名,才能防止房東賴帳;合約書中間蓋上騎縫章,也可防止不肖房東偷換合約內容,「租約一旦簽訂,在房東房客之間就會發生效力,所以事後房客房東都無權片面修正租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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