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年告29名房客的女房東張淑晶,2008年時介入一起土城社區大樓的停車場糾紛,以物業公司授權人身分要求住戶重簽契約,有住戶不從,她拿鎖鏈將車子鎖起來,最後被新北地方法院以妨礙自由判處拘役100天,每天可易科罰金1000元;實際打電話向張求證,她不願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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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森新聞》調查發現,這個社區停車場糾紛案地點位於土城金城路,原本18名住戶以48萬元頭期款跟一位騰瑞公司的王先生購買,後來騰瑞公司授權人張淑晶跳出來要求住戶必須重新簽署契約,一個停車位要135萬元。
曾姓住戶以及范姓住戶不願配合,車子停在買來的停車位卻被張用鎖鏈上鎖,住戶氣急敗壞報案。該社區住戶陳瑞龍受訪時說,「范先生不願去撤掉假扣押,所以她(張女)就把他所車啦。」
當時陳先生是社區副主委,還有到場協調,張淑晶要求如果要要停這裡,就必須增加現款,後來住戶告上法院,法官判張妨礙自由、拘役100天,每天可易科罰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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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森新聞》求證張淑晶,她不予回應,但花錢買車位的住戶最後竟然也不能停。陳瑞龍表示,「後來這塊地又轉賣出去,然後經法院再法拍出去,我們當然就沒辦法停,因為我們錢就要不回來,只能認賠處償,不然怎麼辦?」
實際來到這棟社區大樓,停車場B1被劃分為綠色以及灰色,住戶說灰色才是屬於管委會的產權,綠色部分原屬商場,現在變成私人產權,要付月租3千元才能停。住戶表示,看到張淑晶因為房東事件登上媒體版面並不意外,而張女背後到底代表幾間資產管理公司?還有多少爭議?也讓人相當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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