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達林姓女師陳屍廢水池,竟是21歲性侵假釋犯所為。(圖/東森新聞)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南韓2011年7月實施「性暴力犯罪者的性衝動藥物治療相關法律」,時隔一年出現首例適用對象。南韓法務部21日召開治療監護審議委員會,決定對現年45歲的朴姓兒童性侵慣犯進行「化學去勢」(Chemical Cast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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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韓《中央日報》報導,朴某自1984年至2002年間,在首爾、仁川等地共四次對四名未滿13歲的女孩實行性暴力或性侵害,他出獄後每2、3個月就再次對兒童下手,已經服刑近20年。精神鑒定結果判定其為少兒性嗜好症患者,被判處為化學去勢適用對象。
報導說,法務部於21日召開治療監護審議委員會,一致通過對朴某下達性衝動藥物治療命令。朴某目前被關押在慶北北部3號監獄,正受到保護監護,將於23日在公州治療監護所接受首次藥物治療。
南韓現行法律規定,化學去勢僅適用於對未滿16歲兒童進行性暴力者,或被宣判治療監護、保護監護的19歲以上患有性倒錯症的罪犯且有可能再犯者。這種方法不是簡單的抑制勃起,而是通過調節男性荷爾蒙(睪丸激素,testosterone)機製來抑制性慾的治療方法。
對朴某所投藥物為性腺刺激荷爾蒙拮抗藥「亮丙瑞林」(leuprolide),這種藥物注射入人體後,將作用於腦垂體,分泌性腺刺激荷爾蒙(黃體荷爾蒙),荷爾蒙會抑制睪丸分泌睪丸激素,從而抑制性衝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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