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台北地院7日開庭審理獄政弊案,裁定在押被告蘇清俊、趙崇智、胡曉菁分別以500萬、250萬與150萬元交保,同時限制出境、限制住居、每周都需向轄區派出所報到,且不得接觸其餘同案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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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北檢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等罪,起訴前台北監獄副典獄長蘇清俊、台中監獄副典獄長趙崇智、前東森國際集團總裁王令麟、王的秘書胡曉菁等23人。
台北地院上午開庭後,法官認為3人沒有續押必要,中午裁定蘇清俊以500萬、趙崇智以250萬、胡曉菁以150萬元具保停押。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台北地院7日開庭審理獄政弊案,裁定在押被告蘇清俊、趙崇智、胡曉菁分別以500萬、250萬與150萬元交保,同時限制出境、限制住居、每周都需向轄區派出所報到,且不得接觸其餘同案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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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北檢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等罪,起訴前台北監獄副典獄長蘇清俊、台中監獄副典獄長趙崇智、前東森國際集團總裁王令麟、王的秘書胡曉菁等23人。
台北地院上午開庭後,法官認為3人沒有續押必要,中午裁定蘇清俊以500萬、趙崇智以250萬、胡曉菁以150萬元具保停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