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新竹報導
新竹縣53歲黃姓女子與已婚龍姓男子相戀,但不滿對方欲回到老婆身邊,竟直接跑到他家,以安全帽猛K龍妻,打碎她手上價值3萬元手鐲,就連出手制止的龍男,都被她咬斷左手食指,遭報案處理,被依妨害家庭、傷害、恐嚇等罪判處10月徒刑,可易科罰金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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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黃女在百貨公司擔任櫃姊,2011年間與龍男婚外情,兩人曾到摩鐵發生性關係,但因為龍男提出分手,讓她氣到殺去對方家堵人,在巷口與龍男大聲爭執,吸引龍妻出來查看,黃女一見情敵兇性大發傷人,事後還傳簡訊「要你付出慘痛的代價…不得好死!」、「出殯了沒有?手斷掉是您的現世報知不知道!」「有死人沒?你家有死人了沒?」讓龍男夫婦驚懼不已,報警處理。
黃女一審被新竹地院簡易庭法官判決10月徒刑,易科罰金30萬,但她主張當時與龍妻互毆,傷人屬正當防衛,因而提出上訴。但法官認為龍男對她並無不法侵害,維持原判駁回上訴,讓全案三審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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