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前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被爆出,利用桃園八德合宜住宅等興建案索賄,上個月一審被重判有期徒刑19年,併科罰金3300多萬元,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被判4年半有期徒刑,全案上訴高等法院。台灣高等法院20日召開移審羈押庭,葉以「心臟不好」為由,希望能獲交保,但法官仍裁定續行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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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世文今天下午現身時表示,上午臨時被通知要開接押庭,希望值日法官同意他與律師短暫討論,並由律師代為回答。律師指出,葉世文被收押已快11個月,健康狀況不好,再加上一審時已問完所有證人,無串供滅證之虞,請求交保。
法官認為,葉世文涉犯重罪,又有逃亡之虞,當庭裁定續押,若不服,可提起抗告或於分案後向審理庭請求交保。葉世文隨即表示,他在國外沒有任何資產,且他已經67歲,又有心臟病,必須天天服藥,在這種情況下,不可能逃亡,否則是死路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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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世文還說,林益世、台北中山區殺警案、魏應充涉案後都交保,依公平原則來看,應該也給他交保;不過,法官耐心聽完後,認為葉世文涉及最輕本刑5年以上的貪污重罪,且有逃亡之虞,仍維持裁定收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