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藝人楊又穎21日吸氦輕生,動機被認為與網路霸凌有關,許多民眾將矛頭指向「靠北部落客」等匿名爆料社團。但NCC指出,網路及手機平台上的內容,除非涉及違反兒少法等公訴罪,否則在尊重言論自由的前提下,均無法可管;如果是涉及侵權、誹謗等糾紛,要循法律途徑解決,也只能看當事人的意願與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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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管國內電信事業、有線廣播電視及衛星廣播電視等事業,但對於管理網路平台或其內容平台之經營者,則無任何法律授權。台灣藝術大學教授賴祥蔚向《中國時報》指出,網路言論如果觸犯公然侮辱、公然誹謗等,法律還足以應對。較麻煩的是,許多負面言論未必觸法,譬如批評「我認為你長得不怎樣」,言論本身雖不違法,但如果累積上百篇,負面力量卻會變得非常可怕,往往令當事人無法招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