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大工商團體日前拜會行政院長毛治國,希望在勞工工時部分,能有多一點彈性。而行政院會23日通過《勞基法》部分條文修法草案,將現行雙週84小時的法定工時縮短為單週40小時,但是加班上限則是提高,由現行每月46小時增加為每月54小時。將正常工時縮短,移轉到較有彈性的延長工時。
趕在51勞動節之前,勞基法修正送院會通過,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會後轉述,毛治國指出,勞基法關於工時的修正,是政府重大政策,推動周休二日也是政府一直努力的目標,而每項政策須兼顧勞資雙方,符合工時制度,希望轉送立法院審議後能儘快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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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指出,鑒於縮短工時已經是國際趨勢,部長陳雄文表示,此次修法共修了10個條文,但最主要是針對正常工時與延長工時的調整,草案將正常工時從2週84小時,修正為單週40小時,每週減少2小時;延長工時也就是加班部分,則是從每月46小時增加為54小時,將減掉的正常工時變成加班時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