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前總統陳水扁和家人,涉及龍潭案、南港案、國務機要費、二次金改等多起貪污弊案,將不法所得匯往瑞士,其中陳水扁將二次金改案從中獲得的不法所得674萬6840美元資產(約計新台幣2億元),瑞士最高法院日前判這筆錢應返還台灣。對此陳致中今(29)日傍晚PO文反擊,「台灣最不缺的就是不公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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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辦扁案期間,特偵組在2008年9月和12月,兩次向瑞士司法機關提出互助申請,凍結陳致中和黃睿靚等幾個帳戶資產,其中2帳戶涉及龍潭案、南港案、國務機要費案及相關洗錢案的不法所得,合計達到2261萬美金,依當時匯率換算新台幣約6.9億元,被外界戲稱是「海角七億」。
其中二次金改案部分,阿扁利用職權從中貪污2億元,前年12月遭判刑10年定讞,併科罰金1億元;吳淑珍被判刑8年,罰金8千萬,並宣告沒收2億元不法所得。特偵組事後要求瑞士查扣扁家1701萬美元資產匯回台灣,但陳致中提出異議,瑞士聯邦法院原在1月駁回,陳致中上訴瑞士最高法院,近日又遭駁回,2億元的贓款將返回台灣。
對此陳致中在29日傍晚於臉書PO文,其中還特別強調2次,台灣最不缺的就是不公不義。「台灣最不缺的就是不公不義。扁案是政治案件,判決是政治判決,理由是神奇的「實質影響力」(專門為陳總統量身發明),當樹是不公不義時,果當然也是不公不義,特偵組是扁偵組,拿著實質影響力羅織成罪的判決書,把合法的政治獻金打成不法所得,再繼續用扁維拉招術幫馬政府轉移無能腐敗,光看一件大巨蛋案就知道!台灣最不缺的就是不公不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