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中心/高雄報導
高雄一對分手的男女朋友因為債務糾紛,48歲張姓男子罵了女方,「你這樣做,會報應在你兒子身上,你兒子會馬上死掉」,氣的女方提告恐嚇,最後判決結果卻是不起訴處分;律師解答,因為恐嚇罪必須要是人力可以支配掌握的,但詛咒對方馬上死掉,有模糊地帶也比較像是神力,也成了恐嚇罪不起訴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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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你敢來我婚禮鬧場,那我就順你的意,讓你變成真正的鬼!」就像是八點檔的劇情,罵人「不得好死」這樣的詛咒,會不會讓人心生恐懼,在現實生活中也引發討論。
高雄一對男女朋友分手後,有了債務糾紛,48歲張姓男子跑到女方家管理室罵了對方「你爸媽得癌症是現世報」,還說女方的行為會報應在自己兒子身上,更嗆了一句「你兒子會馬上死掉」,氣的吳姓女子蒐證提告恐嚇,最後判決結果,卻是不起訴處分。
針對這宗詛咒他人不起訴的案件,有人認為「莫名其妙被嗆,當然不舒服啊!」但也有人說,「嗆人家馬上死掉,有沒有涉及恐嚇罪,我覺得恐嚇應該還好吧!」大家聽到遭到詛咒死亡這句話,心裡難免不舒服,但提告恐嚇卻是不起訴,原因到底出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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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郭峻豪(下圖)指出,「我認為這個具體的個案,你這個『馬上』,可能因為『馬上』這兩個字,可能是滿關鍵的因素,因為這個話是沒辦法馬上實現的,一般人也不會因此心生恐懼。」
重點就可能出在詛咒對方馬上死掉的「馬上」兩個字,因為根據刑法恐嚇罪,恐嚇的內容只限於對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的加害事實,像是「我要殺了你」!但是詛咒人「馬上死掉」不屬於人力直接或間接可以支配掌握的,是屬「鬼怪神力」、「福禍吉凶的卜算」,不構成恐嚇要件。
提醒民眾,遭人咒罵時得釐清、查明該當何罪,再提起訴訟,畢竟恐嚇罪構成門檻比較高,但詛咒人馬上死掉,恐嚇罪可能不起訴也只是個案,罵人還是別心存僥倖。(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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