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寫分享文遭罰4萬 部落客「藥師吉米」:很冤!

▲曾為藥師的部落客吉米,因為在網路上推薦保健食品而遭主管機關約談。

記者翁嬿婷/台北報導

「分享文寫出養身、美白、眼睫毛增長等字眼都會誤觸法?」立委趙天麟今(25)日協同社會福利和衛生環境委員會舉行公聽會,針對部落客撰寫分享文遭約談、網路平台業者接到主管單位要求提供部落客資料,原先希望保護消費者的公平法,已造成網路分享者人心惶惶,各界提出希望主管部門能儘速對網路推薦式廣告與一般分享文提出明確的定義與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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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與相關業者向立委趙天麟陳情指出,網路廣告規範定義不夠明確,造成一般民眾撰寫開箱文、打卡按讚也可能都會被視為見證廣告,就連沒有對價關係的資訊分享也有觸法風險,讓民眾無所適從而誤觸法律。

部落客「藥師吉米」楊登傑表示,自己曾因寫過保健食品的推薦文章而遭約談並以「易生誤解」被開罰4萬元,但是哪一部分誤解?如何誤解?主管機關卻也是主觀的界定,沒有辦法清楚解釋,但這樣的情況已經引起部落客的寒蟬效應,認為「不僅箝制言論自由,也破壞原本推薦分享的美意」。

▲部落客推薦保健食品遭主管機關約談並開罰。(圖/翻攝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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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交易委員會公平競爭處副處長林慶堂表示,此法主要是規範公司業者與藝人代言產品而設定,同時為避免業者利用工讀生或是員工去網路上撰寫文章,並採取毀謗的方式影響事實,導致消費者無從判斷真偽,因此對特定個案進行開罰。

愛評網共同創辦人葉卉婷表示,主管機關針對回應的「三星寫手門事件」是較為特定的個案,而非現行一般部落客民眾的通案,兩項討論的對象並非同等,因此希望政府相關部門可以針對「一般部落客如何釐清利益關係、揭露關係以及用字遣詞」等部分可以有明確的規範,讓部落客與網路平台業者能夠有所遵循。

衛福部常務次長許銘能說明,廣告或是經驗分享在現有網路的法律規範中尚未清楚,但目前主管機關並非將所有文章都判斷為廣告,而是會先透過釐清判斷為分享文章或是產品行銷,因此並非每篇文章只要傳播就都要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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