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跑掉2名性侵犯...法務部擬擴大「電子腳鐐」適用範圍

▲法務部擬將電子腳鐐的適用範圍擴大至酒駕、家暴、吸毒等罪名。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由於監獄擁擠問題嚴重,法務部傳在研擬電子腳鐐適用罪名擴大化,初步研議將包括酒駕、家暴、吸毒,以及無串供之虞的交保被告,整個政策預計今年底明確化。法務部次長陳明堂3日赴立法院備詢,面對媒體問到相關問題時表示,電子腳鐐的效果並非百分之百,是否擴大適用還需要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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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3日報導,法務部早有以電子監控取代部分輕罪與短期自由刑之想法,德國及美國部分州也已經有這樣子的規定,故成立了研究小組要求在8月訂出擴大適用的罪名與對象。

目前我國電子腳鐐只適用於性侵假釋犯,從2006年至今年4月共有666人戴過,現在仍有83人配戴中。但因為新竹、台中接連發生性侵假釋犯剪斷電子腳鐐脫逃事件,讓民眾對電子監控的不信任感大幅提升。

▲▼新竹、台中接連發生性侵犯剪斷電子腳鐐逃跑事件。

現行使用的第三代電子腳鐐有GPS定位系統,可24小時記錄配戴者的行蹤和行動軌跡,當配戴者進入所劃設的禁止區時,它會發出警報聲,並回報監控電腦。而要對全國83名配戴者達成全天候監控,就必須投入多達39名的觀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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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實際負責監控的觀護人抱怨,電子腳鐐的功能有限,它只能告訴你配戴者在那裡,無法告訴你他在做什麼,不應該對它有太高期待。而且配戴者會想方設法破解電子腳鐐的作用,包括趁大半夜監控人員疲倦時活動、用東西遮住腳鐐、跑到建築物死角,甚至故意進入禁區測試,把警方與觀護人搞得疲累不堪。

除了觀護人,一名性侵男童假釋的配戴者也批評,他被限制不得進入國中小500公尺內,結果連坐公車經過學校附近電子腳鐐就開始叫,而且他家裡務農,一定要脫掉電子腳鐐才能下田,但如此又會讓警察、社工找上門問話,讓他不勝其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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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法務部的研究報告仍引用歐美研究強調,電子腳鐐給予配戴者心理壓力,對於犯下重大犯罪的反社會人格者效果有限,但對於仍有羞恥心的被監控者則能發揮最大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