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不少女性朋友常會因為愛美而進行「抽脂」,但日前在台北市有一名女子,當時她到一間還未開幕營業的醫美診所應徵,對方慫恿她當「活招牌」。不料該女子在抽脂手術後陷入昏迷,急救1個多月後宣告不治,檢警調查手術的職員竟無醫師執照,3日依業務過失將診所負責人和動手術的職員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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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調查發現,該名因抽脂而枉死的28歲陸姓女子,原本從事保險業務工作;她在2013年6月13日時,到敦化商圈一間還未開幕的某醫美診所應徵美容諮詢師,當時診所的池姓經理認為她很有潛力,便錄取陸女並要她隔天上班;之後診所建議她可以進行抽脂手術,可做為診所的活招牌。
陸女接受建議,並在10天後進行手術,當時是由池男和林姓院長替她進行手術;當天晚間10時,陸女感到身體不適而去電給家人,家人獲報趕到醫院,陸女已經昏迷不醒,經過1個月多月的急救,仍因中樞衰竭、腦缺氧損傷不治死亡。
事後醫事審議委員會進行評鑑認定,林姓院長在手術前未做好完整評估,手術出現問題後急救措施不完善,才會導致陸女死亡;此外檢方還查出池男也不具醫師資格,竟也參與手術,因此將2人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