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搜小組/綜合報導
女兒是掌上明珠、前世情人,不過若有一天女兒遇到對的人打算結婚,身為父親應該如何表達對女兒的愛?律師呂秋遠在臉書上整理出10點表達方式,包括不要收聘金、不要給嫁妝、不要介入他們的生活等,讓網友看完紛紛大讚「這才是21世紀現代人該有的觀念!」
呂秋遠曾看到一件有趣的T- Shirt,上頭寫下了「與我女兒約會的規則」,被封為「連恩尼遜宣言」;呂秋遠認為,若最強老爸來到台灣,一定會對台灣的老爸感到好奇,「一方面說女兒是前世的情人,卻另一方面收聘金,急著把情人賣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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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秋遠列出10點應該如何表達對女兒的愛,包括「不要收聘金」,因為女兒不只幾十萬,聘金收少了沒價值、收多了沒品格,女婿有正當工作就好,要聘金做什麼?嫁妝也不需要,「你的女婿並不需要這幾十萬」。
別把「夫家為重」掛嘴邊,女兒是結婚了不是賣了,「沒有夫家,只有夫妻的家。娘家有事的話,請隨時召喚回來,女婿要是有話說,就叫他去跟法官說。」
呂秋遠還推翻了許多傳統對於嫁出去的女兒的觀念,「嫁出去的女兒不是潑出去的水」、「不要介入他們的生活」、「不要留遺產」、「尊重她所有的發展,包括出櫃」,如果女兒出櫃,請開心又多了位前世情人,反正這年頭結婚也不一定是好事。
剩下的3點更是洋蔥滿滿,「在她決定離婚時,給她全部的支持」、「不論她做了什麼事情,永遠歡迎她回家」、「愛前世的情人外,別忘了今生的:對女兒很好的同時,別忘了那個幫你生下女兒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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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看完這10點表達方式後紛紛大讚,「希望每個女人都有這樣的爸爸和娘家」、「女兒這個身分,永遠不會變,有沒有結婚都一樣」,還有網友說「你為什麼都可以講到別人的心坎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