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煒寧/綜合報導
1215年6月15日,約翰國王被迫對侯爵們做出讓步,簽署被認為奠定現代自由與人權基礎的《大憲章》,800年後的今天,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首相卡麥隆等政要,皆出席了在英國的紀念儀式,向這部對英語世界的憲法有著根本影響的憲章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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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大憲章》是為了避免諸侯君對抗王軍打得兩敗俱傷,因此在和談後,約翰國王便簽署了這個條約;往後的數百年,它不斷被引用,例如美國的《獨立宣言》與《權利法案》,以及聯合國的《世界人權宣言》也看得到《大憲章》的影子。
《大憲章》不僅令教會免於政府的干涉、限制國王使用特權壓榨貴族,最著名的第39條「除非經過同儕合乎法律的審判,或者符合本地的法律,一個自由人不得被任意逮捕、囚禁、剥奪財產、加罪、放逐、或者用其他的方法讓他身敗名裂。」以及第40條「我們不會對任何人販售權利或正義,我們也不會否定、延遲任何人的權利或正義。」也首次確立了「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原則。
據悉,目前英國法典仍保留了3條《大憲章》條文,首相卡麥隆在致詞時也提到,「800年前在這裡發生的事,即便到了今天仍與當時同樣重要」也談到這份文件改變了全世界,鼓舞了美國開國元老、印度國父甘地,以及南非自由鬥士曼德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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