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土耳其男子王凱傑(Yamur Kursat Ersagun)被控性侵案,去年一審判刑1年10個月,二審卻出現逆轉,高院1日認定不構成強制性交未遂罪,判他無罪;全案可上訴 。
王凱傑曾上電視交友節目《王子的約會》徵友,根據檢方調查,他多次邀約才剛認識的女子外出,2013年4月28日,以手機交友軟體「SKOUT」約一名女大學生出去吃晚餐,以要回家餵兔子吃藥為由,開BMW跑車載女大生回到租屋處,2人才進門,王即從身後熊抱女方,進而強脫內衣褲企圖性侵,被害人哭喊「不要」,王才停手讓她離開,受害女大生次日驗傷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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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有一名16歲女高中生指王凱傑在5、6月間性侵她,檢方查扣王與多名女子的性愛影片,依強制性交、強制猥褻等罪起訴。去年4月,法官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王1年10個月徒刑,至於被控性侵、強制猥褻16歲少女,因少女說法不一,加上部分情節有違常理,王獲判無罪。
王凱傑不服判決提起上訴,二審法官審理認為,提告女子推開王後,他「很紳士」罷手卻被對方陷害,針對性侵部分撤銷原判決、改判無罪,其餘部分上訴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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