驅逐澳洲非法公民 數千兒童將流浪國際

▲出身非法移民的兒童,若被註銷國籍會流浪國際。(圖/達志/示意圖)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聯邦政府為懲罰非法移民,預計修訂法案,凡是父母在孩子出生時是「非法移民」、孩子本身在10歲生日前是「非法公民」或是離開澳洲未獲反程簽證,這些兒童都將會失去公民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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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規定出生澳洲的兒童,即使父母是非法移民,如果居住期達10年,就能在10歲生日時,自動擁有成為澳洲公民的資格,但這項規定可能計畫修法。但若照計畫的《公民法》修例,全國兒童事務專員米切爾(Megan Mitchell)警告,艾保德政府的公民身分改革可能使兒童淪為無國籍者。

當初這些修例主要是阻止尋求庇護者和非法移民利用兒童來獲得公民身分。但是,米切爾警告,修法將會讓兒童因為父母的行為而被懲罰,「孩子本身毫無過錯,他們發現自己雖然在澳洲長大,但卻沒有居留權,他們的朋友和學校都在這裡,甚至對其他國家懵懂不知。」

米切爾說「這些影響相當巨大,但我認為不是必要」、「我擔心,當我們是用這個法律時,為了影響父母的行為卻讓兒童陷於不利,這關乎兒童在確定環境下成長的權利、是一種歸屬感,公民身分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一名兒童沒有國籍,不曉得會發生什麼連帶影響在他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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