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副總統吳敦義隨扈李清淵的警察兒子李文億,2015年元旦晚間涉嫌違規逆向超車,撞死一名王姓女大生,桃園地檢署4月份依過失致死、湮滅證據等罪名起訴。監察院14日以9票對4票通過彈劾李文億。據了解,另有3名涉包庇的警官、員警彈劾未過,監委雖未證實,只說對結果不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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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億撞人後,當時的大溪警分局南雅派出所長張育霖、副所長楚慶權、龜山警分局大華派出所警員馮世豪涉嫌湮滅證據,據了解3人也列入彈劾名單內,但彈劾案未通過。監委王美玉在記者會中被問到是否有包庇,她回應「有包庇」。
對於張育霖等人彈劾未過,王美玉與監委仉桂美都不願多談,王美玉表示,此案「重挫警譽」,仉桂美則說,「監察權不能自我矮化」,監察權定位要很清楚,如果因此案子已起訴、已移送公懲會就不處理,過去監察院也有被起訴或被移送懲戒仍彈劾的例子。王美玉指出,前營建署長葉世文被起訴就彈劾。
而李文億的父親李清淵在全案扮演的角色,監院要等委員會通過後,才能對外公布調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