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澳洲一名男子因感情糾紛,日前駕駛一輛四輪驅動車「停」在情敵的小客車車頂上,進一步拍照上傳至臉書,如今得支付2240澳元(約新台幣5萬1千元)的罰款外,還得接受64小時社會勞動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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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澳洲廣播公司》報導,澳洲達爾文29歲男子特納(Robert Turner)因捲入一段三角戀而心生不滿,於是駕駛四輪驅動車前往情敵家中,並將自己的車子停在對方自小客車車頂上,更上傳至臉書上嗆聲,隨後被警方逮捕。
特納事後坦承其罪行,當地法官日前裁定特納得罰款1490澳元(約新台幣3萬4千元),且需要賠償受害者750澳元(約新台幣1萬7千元),還得接受64小時的社會勞動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