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新北報導
陳姓女子日前至三重農會領3萬元繳費,因有部分款項農會無法繳交,陳女遂轉往蘆洲區復興路上一家超商繳款,但她在繳費後僅拿走收據和購買的商品,卻把裝有19000元的信封袋遺忘在櫃台,徐姓女店長發現後立即報警,經警調閱監視畫面才找到陳女,陳女對於現金失而復得則是喜出望外,連聲向警及店長道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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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調查,陳姓女子11日上午至三重區龍門路領款3萬元,連同繳款單放至信封袋要繳錢,由於部分繳款單不能在農會繳款,於是陳女便到蘆洲區復興路上一家超商繳款,女子在購買了商品連同繳費後,竟只拿收據就離開,把仍裝有新台幣1萬9千元的信封袋留在櫃台,當徐姓女店長發現時,陳女早已騎車離去。
店長隨即連絡蘆洲分局集賢派出所說明原委,警員黃鴻善獲報後立即調閱畫面比對失主身分,並經由車牌查出陳女身分與連絡方式,隨後通知她金錢遺忘在超商了。
陳女翌日前往派出所領取失款,向員警表示,繳錢後拿著收據就離開超商,並沒有想到自己粗心大意將錢連同信封袋遺留在櫃台,也沒查看包包,直到要用錢時才發現只剩繳款收據,正當煩惱的時候,就接到員警通知錢忘在超商,幸好遇到熱心店長與員警幫忙,才讓她的錢失而復得,實在感謝員警及店長的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