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車床工廠小開藍坤俞去年遭大陸籍同居女友黃靖雯分屍焚屍案,由於黃女抄經書、寫5封懺悔信給法官,最高法院認為她有反省能力、罪不致死,17日依殺人等罪判決無期徒刑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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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坤俞去年無故失蹤,同居女友黃靖雯坦承因金錢糾紛痛下殺手,並將死者遺體肢解為6塊棄屍。根據黃女說詞,死者邀她投資工廠100多萬並擔保1500萬,卻沒有按照承諾分配股利,引發她不滿,2年前就計畫殺人。
去年4月27日凌晨,她趁男友返家洗澡時,在紅茶內摻入10多顆安眠藥,男友喝下後熟睡,她以菜刀猛砍男友脖子,等血流乾後再拖到浴缸肢解;警方表示,黃女第一刀幾乎就砍斷死者的脖子。事後黃女將死者的頭部、腿部、手部總共肢解成6塊,以大型塑膠袋分裝,並分5次、11個袋子提下樓。
雖然被害人家屬認為她沒有悔意,但黃女不但在看守所抄經書,且寫了5封自白書給法官認錯,一、二審都逃過死刑,最高院維持無期徒刑判決,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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