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政璿/綜合報導
根據媒體透露,新北市稅捐稽徵處在八仙舉辦彩色派對的前半個月,就與主辦單位有公文上的互動,暗指市府早已知情,外界則是質疑為何公文會流出?對此,新北市財政局長呂衛青19日表示,依保密相關規定,不可能將公文流出,但該篇公文是稅捐機關行文給私人公司,是否由收文者提供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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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衛青表示,稅捐機關接受營利單位活動之備查,主要是為了在活動後課取應納的稅金,稅捐機關無權責且無從審核活動之內容。此外,依照稅捐稽徵法相關規定,對於納稅義務人資料應予保密,故不可能主動向行政機關進行任何通報,過去沒有主動通報之前例,無論中央或各縣市做法皆一致。
新北市長朱立倫19日上午受訪時也表示,依法規定,八仙辦收門票的活動必須繳稅,但並沒有申請彩色派對活動,八仙申請活動的主管機關是交通部觀光局,他們也沒有收到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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