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全都錄!監視器對準電梯口 鄰告侵犯隱私判賠2萬

東森新聞記者葉晏昇、盧俊傑、江筱惠/台中報導

裝設監視器的位置如果沒對好,小心會吃上官司!台中一名王小姐與陳小姐同住大廈11樓,王小姐在家門外裝2支監視器,其中一支對準電梯口,讓對面住戶陳小姐覺得,自家出入的親友與客人都被鄰居掌控,告對方侵害隱私。法院判決王小姐必須拆除監視器,並且賠償陳小姐2萬元的精神損失。

11樓的王小姐與陳小姐住在大里一棟大廈,鄰居撕破臉鬧上法院,只因為監視器拍攝的位置與角度,讓陳小姐覺得不舒服。管理員指出,「他們(王小姐家)在前面監視器,說有影響到她(陳小姐)的隱私,說『我住這裡 她住那裡,剛好面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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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視器拍攝的角度與範圍,若對準別人家大門口,就是侵犯私領域的行為;這次的案例因為同層樓只有3戶,電梯口屬於類似私領域,法官判決王小姐侵犯陳小姐的隱私。

律師楊璧榕指出,「那3戶的話排除自己這一戶,是不是其他2戶對於電梯口的出入,我們很容易可以特地(鎖定)她出入的客人,她出入的住戶是哪一戶,那這樣就會有侵害私領域的問題。」

爭議就在於,一般電梯內外也會設置監視器,用來過濾可疑人士進出,方便保全人員監看,雖然電梯口屬於公共空間,王小姐裝設前也經過管委會同意,但因為同層樓的住戶只有3戶,只要對照時間、出入方向,就能比對出其他住戶的交友情形,因此遭判侵犯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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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一般監視器設置的位置,也會因為拍攝的角度,有不同的潛規則。楊璧榕表示,「舉例來說,如果你的監視器的裝設,是為了防盜的目的,那這部分應該是沒有侵害私領域的問題。」

拍攝公共空間的監視器一般都是用來防盜,如同《楚門的世界》,住家、大樓、辦公室內外都有第三隻眼盯著,監看拍到的主畫面拍了哪又拍了什麼,一個不小心,侵犯別人的隱私,很容易就會吃上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