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中心/高雄報導
高雄張先生日前駕車行經楠梓區時遇到一名機車騎士故意蛇行擋車,時間長達29秒,網友看到影片後認為這根本就是挑釁;而蛇行逼車、擋車的行為已經違法,最高可罰2萬4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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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車記錄器影像中,小客車跟在一輛機車後方右轉,機車騎士看了後照鏡幾眼就開始放慢速度,小客車駕駛想要超車,騎士卻加速擋車、就是不讓,甚至在雙黃線上蛇行,整條路變成他練「S型」的場地,駕駛只能放慢速度,還踩了好幾次煞車。
騎士一路「搖擺」長達29秒,突然一個迴轉揚長離去,駕駛第一次遇到這種情況,將行車記錄器PO網。網友紛紛留言斥責這名騎士的行為,認為根本就是在挑釁,並稱讚車主「好有耐心」,還有網友KUSO說:「是在騎車跳曼波舞嗎」、「可能痔瘡發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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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昌派出所所長潘名諧表示,「有蛇行以及其他危險的行為,嚴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警方說,車主有到派出所備案,保留法律追訴權,因為惡意逼車的行為,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可以處6千到2萬4千元罰鍰,刑法上會涉及強制公共危險及妨害自由等罪。(新聞來源:東森新聞)